學生工作部(處)工作職責
1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、政策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,制定全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計劃和各項管理制度,開展全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2、負責開展全校學生工作隊伍建設工作,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校輔導員、班主任的選拔、培訓、考核、獎懲工作。
3、牽頭開展全校大學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,負責新生入學及畢業生離校等教育工作,開展全校學生評優、表彰及違紀處理工作,負責學生證、?;盏墓芾淼裙ぷ?。
4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班風、學風、校風建設工作。
5、開展大學生資助管理工作。負責國家、社會、學校各類獎學金、助學金的評審和管理工作,負責大學生助學貸款工作,負責開展勤工助學工作。
6、負責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建立和完善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,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普測及咨詢工作,做好大學生心理健康指導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,負責心理咨詢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。
7、牽頭開展全校各級各類學生組織的建設與管理工作。
8、牽頭開展全校學生課外文體活動、社會實踐活動及社會公益活動。
9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學生意外事故、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,維護學生安全、學校穩定。
10、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大學生創新、創業、就業工作。
11、牽頭開展全校學生工作考核工作。
12、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、相關單位、兄弟高校溝通聯系。
13、積極開展為師生、社會的服務工作。
14、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。